一、保护范围与管理目标

保护村集体养殖的锦鲤资源,减少擅自捕捞对集体经济造成的损失,维护村溪锦鲤养殖区域秩序。

本页要求针对村集体养殖的锦鲤及养殖区域,不扩大为全村所有水域的禁钓规定。

二、共同遵守保护要求

请勿擅自进入村溪捕捞锦鲤,包括使用钓竿、网兜或其他工具捕捞、诱捕鱼类;请勿故意损坏养殖设施。

请配合村干部的日常巡查、现场劝导与管理,共同维护正常养殖秩序。

三、日常巡查与告示

管理规定要求在锦鲤养殖区域设置告示牌,并在河边、村口显眼位置张贴保护要求。

村干部应每天巡查,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劝导,详细记录巡查与劝导情况,留存管理档案。

四、问题处理流程

首次发现擅自捕捞等情况,由村干部现场劝阻,进行口头劝导并记录。

再次发生的,按原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、劝诫,送达本人并留档。

对多次发生、屡劝不改或情节严重的情况,记录有关事实,将相关影像和书面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是否构成违法以及是否需要行政处罚,由有权机关依法认定,不能理解为达到某一次数即自动罚款或拘留。

五、发现情况及时反映

发现擅自捕捞、诱捕鱼类、损坏养殖设施或干扰正常管理等情况,可向村委会反映,由村委会及时劝导、记录和协调,必要时报告有权部门。